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三阶段)监理
工程招标已截止招标公告详情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三阶段)监理
- 项目编号
- 未解析
- 招标单位
- 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金额(估算)
- 未解析
- 资金来源
- 未解析
- 招标方式
- 未解析
- 法律分轨
- 工程招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30 22:5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10-06 00:00
- 项目地点
- 广东
- 招标内容
- 递交时间:2026-09-30 18:53信息来源:广东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公告正文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三阶段)监理
递交时间:2026-09-30 18:53信息来源:广东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三阶段)监理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7其他要求“监理人所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包含投入的造价工程师)应常驻工地,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含投入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7其他要求“监理人所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包含投入的造价工程师)应常驻工地,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含投入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
修改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
3、《定标资料一览表》11、纳税状况“本企业近 3 年(2022年、2024年、2025年)在江门市的纳税状况。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修改为:
《定标资料一览表》11、纳税状况“本企业近3年(2023年-2025年)来在纳税状况。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30日
递交时间
原站链接(核验用)招标单位信息
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类型
- 招标人
- 所在地区
- 广东
项目概览
递交时间:2026-09-30 18:53信息来源:广东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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